南京出口退税之生产企业

浏览: 作者:网络 来源:南京代理记账公司 时间:2019-07-18 16:14
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南京出口退税之生产企业:
(一)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征,扣除,退税的计税方法
根据国税发[2002] 11号的规定,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“免,抵,退”,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。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受出口发票的FOB价格(由代理商发起,出口发票可由委托方签发或由委托方签发),如果在其他价格条件下出售,则为应该扣除。会计系统为出口销售收入减少运费,保险费,佣金等。如果申报数量与实际支付数量之间存在差异,则下次申报退税(或在年末调整)。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准确反映离岸价格,企业应根据实际离岸价格申报“免税,抵消,退税”税。税务机关有权遵守“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”和“中华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”。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待批准
当期应付税款
当期应交税额=期内销售商品的产品税金额 - (当期进项税额 - 即期免税减免税额)
免税计算
免税= FOB出口价格×外汇人民币价格×出口商品退税率 - 免税退税金额
免税额免税额=免税购买原材料价格×出口退税率
免税购买原材料包括国内购买免税原料和免税进口材料的进口加工。免税进口加工进口材料的价格是应税价格。
免税进口进口材料的应税价格=货物的到岸价格+海关的关税+海关税
计算当前退税和当前免税
1.在本期末,退税金额≤当前免税金额,当前退税金额=当期税收抵免期末
目前的免税=当前免税 - 现行退税
2.本期末的当期税额>当前退税金额退还时,当前退税金额=当前退税金额
目前的免税= 0
“当期末的税”是当前“增值税纳税申报表”的“税后税额”。
免税退税不得免除和计算减税
免税免税和免税额=当期FOB出口价格×外汇人民币价格×(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 - 出口退税率) - 免税退税免税额和免税额度[3]
免税退税不得免税和可抵扣税收抵免=免税购买原材料价格×(出口货物税率 - 出口货物退税率)。
自首次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新出口业务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退税。现行免税额等于当前免税额;结转将继续在下一期扣除。从第13个月起,退税金额将根据退税退款公式计算。
3.消费税的税基
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消费税的应税商品,按照从价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的应纳税价格;固定利率配额的数量以出口数量为基础,并获得豁免。销售税。
此外,加工出口货物的出口销售额为免税收入,不计算退税金额。